校学工〔2021〕41号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工作的提示》有关规定,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1年度贷款额度申请工作,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对贷款提升额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6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
二、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已启动远程提额工作。
一是完成助学贷款IT系统功能更新工作;二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三是通过“95593呼叫中心”发送短信通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通知学生于10月22日前认真阅读公告,在最新贷款限额内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高贷款金额;四是增加学生承诺和有关授权。为确保学生贷款使用范围符合政策要求、额度合理,在有关文本中增加学生承诺及贷款发放的约定与授权。
2.学生如需申请提额,登录系统远程申请提额。
操作如下:学生如需申请提额,于2021年10月2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系统的“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贷款提额申请”菜单,重新输入今年的贷款金额,确认相关信息后,扫描二维码进入人脸识别,最后提交提额申请。提额申请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具体操作和说明见附件1、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提额申请后,已录入回执不受影响。已提额申请还未录入回执的,继续按原来回执录入。
2.学生提额申请后,系统合同显示金额暂时不变。
3.提额操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超过提额操作时间不可再提交提额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党和政府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将此最新政策面向所有学生广泛宣传,动员贷款学生在2021年10月22日前完成提额申请,缓解学生筹措学费的压力,引导学生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的能力。
附件:(学生工作处网站自行下载)
1.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
2.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的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4日